【圖】“歐洲空間局和空間旅游的法律研究”——著名法學家講壇之四
發(fā)布日期:2008-03-11 閱讀次數(shù):
攝影/供稿:趙汐 編輯:賈效明
3月10日,應(yīng)北京理工大學空間法研究所的邀請,德國科隆大學空間法研究所所長Stephan Hobe教授為大家?guī)砹祟}為“歐洲空間局和空間旅游的法律研究”的精彩講座。講座吸引了大批法律系的研究生、本科生,許多國際法愛好者也慕名前來。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李壽平副教授,人文學院法律系主任楊亞非教授,法律系張艷麗副教授、龔向前博士也出席了本次講座。國際法研究生熊哲婷、英語系研究生溫馨擔任了本次講座的現(xiàn)場口譯。
講座之前,人文學院法律系主任楊亞非教授首先致詞。楊教授在致詞中講到,近幾年隨著法律系自身學術(shù)科研的改革與進步,特別是以李壽平老師組織成立空間法研究所為契機,北京理工大學法律系在空間法領(lǐng)域的科研教學水平不斷提高,發(fā)表了一批成果,也組織召開了國家會議,而由我校法律系學生組隊參加的國際空間法大賽,更是在去年沖進了亞太區(qū)前十,今年又獲得了全國總冠軍,即將前往澳大利亞參加國際比賽。這一系列成果標志的我校的空間法研究已經(jīng)處于國內(nèi)領(lǐng)先水平,也形成了依托我校理工背景的特色優(yōu)勢學科。Stephan Hobe教授作為歐洲四大空間法研究機構(gòu)之一的科隆大學空間法研究所的科研帶頭人,其帶來的講座必將為我校空間法研究的發(fā)展帶來新的視野。
講座中,Stephan Hobe教授從歐洲數(shù)國政府間的空間探測和開發(fā)組織——歐洲航空局(European Space Agency,ESA)的歷史沿革、組織機構(gòu)特征講起,向大家介紹了歐航局的一些情況以及由此產(chǎn)生的一些前沿國際法律問題。隨后,Stephan Hobe教授又帶給大家一個當今空間法領(lǐng)域的熱點問題——太空旅行。Stephan Hobe教授闡述了太空旅行的行為界定、法律關(guān)系主體界定以及太空旅行中產(chǎn)生的法律責任問題,Stephan Hobe教授還細致的分析了對于上述問題國際學術(shù)界研究的一些學說與爭論,并以其自己的研究成果為基礎(chǔ),對于主要的學說進行了對比分析。
Stephan Hobe教授深厚的學術(shù)功底、幽默的語言、博得了在場聽眾的陣陣掌聲,講座后,人文學院副院長、北京理工大學空間法研究所所長李壽平副教授做了精彩的點評,Stephan Hobe教授業(yè)就聽眾們提出的一個個問題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解答。2008年3月11日13:00-15:00,在三號教學樓110室Stephan Hobe教授還將帶來另一場題為“國際空間站法律問題研究”的講座。
附: Stephan Hobe教授簡歷
斯蒂芬?霍波,男,德國人,德國科隆大學空間法研究所所長,教授,國際空間法專家。1984年,在德國哥廷根通過第一次國家司法考試。1987年,畢業(yè)于加拿大麥吉爾大學,獲法學碩士學位。1988年,在德國基爾通過第二次國家司法考試。1991年獲博士學位。1990-1992年,在德國空間事務(wù)管理處工作。1992-1996年,在基爾大學任高級研究員。1997年起,任德國科隆大學教授,主講德國公法、歐洲法、國際公法、歐洲共同體法、國際經(jīng)濟法。1998年起,任讓.莫奈歐洲一體化法講席教授。2001年9月起,任德國科隆大學空間法研究所所長?;舨ń淌诘目蒲谐晒H豐,在國際公法、歐洲法、德國公法、空間法的領(lǐng)域發(fā)表論著150余篇,如曾出版過《國際公法概論》2004年第8版;《歐洲法》2006年第3版。霍波教授還擔任德國《空間法雜志》主編、《空間法系列研究》連續(xù)出版刊物主編,目前正在編寫《空間法基本法律文件釋義》。



